10.冤家(六)
仿佛被一只吐着信子的毒舌盯住,林信浑身的血液瞬间凝固了,面上却是一片牛犊天真,直接迎着钟戮的目光瞪视回去。
火光电石的目光交汇之后,钟戮没有任何表示便头也不回地下台离开了。
片刻的惊慌过后,林信迅速冷静下来。当年被追杀的时候,自己只有五岁,小孩子的脸一天一变,如今三年过去,钟戮不见得能认出自己。
“小越!”吴万户跃上高台,捧住那颗年轻鲜活的头颅,俊俏的少年郎犹在微笑,皓白的小虎牙迎着秋日闪闪发光,根本不知自己已经身首异处。一手捧着脑袋,一手揽住尸身,吴兆阳极力克制,还是红了眼眶。
“兆阳啊,实在对不住,这钟戮下手没轻没重的。”钟随风很是过意不去,许了吴万户不少赔礼。然吴万户一言不发,只是抱着吴越的尸首不说话,场面一时有些尴尬。
沈歧睿出面调停,才勉强安抚住了吴万户。
不带鹿璃,只用仙者自身的灵力切磋,本身就是为了点到即止,如今见了血光,实在不吉利。这比剑自然是进行不下去了,宴会也匆匆结束。
“简单的秋贡宴都能办砸,真是服了叔父了!”钟有玉气得肝疼,拉着沈楼诉苦,“还有这么多的事务要批复,叔父却只知道陪着你爹喝酒,都扔给我批。我哪会批啊!谁十二岁就会管整个域的事,搁你身上你会批吗?你说你……”
话说到一半卡壳了,因为沈楼正提笔在一张文书上写字,说话的功夫已经批了三张,“不会就学,你爹不在,总得有人挑大梁。”说罢,将三张批好的文书贴在钟有玉的脑门上。
钟家这一代的家主钟长夜,是个很能干的人,以至于这两个傻儿子从小只知道修炼、玩耍,别的一概不理。于是,当林信一言不合杀了钟长夜,钟家便一夜坍塌,迅速衰败。
“妖孽,你怎么什么都会啊!”钟有玉揭下脑袋上的纸,怪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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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学,还是无墨学?”沈楼不想理他,转头去看林信。
林信不知何时把廊下的鹦鹉取了下来,举着那绿毛鸟,让它啄歪在软榻上熟睡的钟无墨。钟无墨眼底下一片青影,显然是夜里没睡好。
钟有玉一把捏住那只马上要戳到弟弟的鸟嘴,“别弄他,叫他睡会儿。”
鹦鹉挣扎开来,蹦到林信肩膀上,扯着嗓子大叫:“别弄他!不会拿狐狸毛凑吗?”
“你个王八蛋,看小爷今天不炖了你……”钟有玉气得冒烟,拎着翅膀把鸟扔出去。
林信捂着嘴咯咯笑,“这鸟叫什么名字?”
“哪壶。”沈楼快速看着桌上的文书,一心两用地跟林信聊天。
哪壶不开提哪壶,这名字有点意思。林信趴在窗口往外看,看着钟有玉跟鹦鹉吵架,微微眯起眼。钟家追杀他的事,这对双生兄弟自始至终都不知道,所以钟戮应该是不受他们掌控的。如今钟长夜闭关,钟戮那个听命咬人的狗不见得会有什么行动,但他不能冒这个险。
钟戮记不记得他,知不知道他的身份,会不会动手,这些都是不可预估的。一旦落到钟长夜手中,等待他的恐怕便是生不如死的结局,重生一回活得比上一世还短,那也太窝囊了。
回头看看正在快速浏览文书的沈楼,林信跳下软榻,走到沈楼身边,攥住他的衣摆。
“怎么了?”沈楼转头看他。
要跟美色告别,有些舍不得,林信眨眨眼,打了个哈欠。
天色不早,见林信犯困,沈楼便不再多留,跟钟家兄弟告辞,回了自己的客院。林信一路攥着沈楼的袖子不撒手,钟家不敢当着外人的面动手,为了保住小命,必须跟沈世子寸步不离。
但这绝非长久之计,若是回头钟长夜寻了理由跟沈家讨要他,不明所以的沈家将他送过来,那可真是没地方哭去。
“阿信,先去沐浴吧。”桌上堆着钟随风叫人送来的礼物,沈楼拿起一把灵剑查看。这把剑比寻常灵剑要短上三寸,也要轻便许多,想来是考虑到沈楼近年来身体不好,专门为他打造的。
灵剑,是指可以安装鹿璃、游走灵力的宝剑。世家子弟通常到了十五岁才能得到自己的本命灵剑,在此之前用的都是长辈送的普通灵剑,钟随风送他这个乃属寻常,只是旁边的几盒鹿璃就有些过分贵重了。
“世子……”林信揪着衣摆,站在浴房门前眼巴巴地看着他。
“嗯?”沈楼转头看他。
“这个,我不会用,”小小的脸皱成一团,“咱们一起洗,好不好?”
一起洗……
沈楼手中的小剑哐当一下砸在了脚上。
“这么大的池子,咱们一起洗。”记忆中,氤氲缭绕的温泉池,林信骤然收紧了扣在他手腕上的锁链,将他钉在池壁上,栖身贴过来。
“滚!”
“真是无情,”林信咬着他的耳垂,哑声道,“无愧于心的玄王殿下,不该亲手把你留在我里面的东西弄出来吗?”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何况面对着那样的林信,他又怎么可能真的无愧于心。
烙印在魂魄里的记忆,不合时宜地冒出来,沈楼闭了闭眼,弯腰捡起小剑,默念“他还是个孩子”,僵着步子带林信去浴房。
莫归山中有温泉,通向每一间院落。浴房里是一方青石砌成的小水池,墙壁上雕着一颗硕大的虎头,源源不断地吐着水。池旁放了一口大缸,里面是清凉的山泉水。
沈楼拧动虎头,关闭了水闸,虎口停止喷水,摸摸水温有些烫手,便舀了些冷水兑进去,“试试烫不烫。”
林信蹬掉鞋袜,伸出一只脚脚试水,刚触到水面,便怕痒似的缩回来,咯咯笑着又伸过去,踢了两下,“不烫了。”
转头看向被温泉熏红了脸的沈楼,林信摸摸自己脖颈上的细麻绳,赤脚摇摇晃晃走到沈楼面前,脚下一滑,扯着沈楼就摔进了水池里。
“噗通!”还穿着中衣的沈楼被水浸了个透彻,吐出一口水,手忙脚乱地把挣扎的林信捞起来。
“衣服湿了。”林信勉强站好,扯掉自己湿透的内衫,露出了那块黄玉佩。
剔透无暇的鹿回头玉佩,被一根细细的麻绳拴着,美玉系麻,明珠蒙尘,荒唐得悲凉。这是寻鹿侯林争寒的列侯信物,封侯之时昭告天下,作为世家子弟,沈楼自然是认得的,“阿信,你……”
林争寒叛出林家,自立门户,被天子封了个寻鹿侯,一时间风光无两。奈何英年早逝,独子不知所踪。皇帝派人寻了许久,终于在林信十六岁那年找到了他。本该继承父亲爵位的林信,却没有得到寻鹿侯的封号,改封了个“割鹿侯”。
割鹿与寻鹿,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割鹿侯的职责,就是每年去各地征缴鹿璃。林信手段狠辣,任性妄为,看不顺眼的人便要多征,尤其是西域,硬是多加了三成,因此跟钟长夜起了冲突。
“林信那个畜生,杀了我爹!来日,定要将他碎尸万段!”钟有玉来报丧的时候,沈家的人都很吃惊,虽然知道林信厉害,但没想到他竟连灵力那般高强的钟长夜都能杀死。
割鹿侯一战成名,世人对林信的忌惮,也由此越来越深。
林信见沈楼捏着玉佩发呆,知他是认出来了,在心中默默叹了口气。先前在渭水意外相遇,又被沈楼捡回家,是他上辈子奢望不来的幸运。本以为可以好好陪着沈楼长大,早早把人哄到手,奈何造化弄人。
“……你怎么用麻绳系玉佩呢?叫紫枢给你换个软绸。”捏着玉佩半晌,沈楼却说出了这么一句话,然后便挪开眼,兀自脱着湿透的中衣。
“这是什么玉佩,你不知道吗?”林信却不打算放过他,今天这事必须告知沈楼,以保证他不会把自己交给钟家,“我不是赵万户的侄子,我是林争寒的儿子。”
“阿信!”沈楼吃惊地看着他,原以为林信小时候不知道自己的身世,直到朱星离找到他,却原来这孩子一开始就知道。
“我今天看到那个人了,那个追杀赵叔叔的人,脸上有一道疤,”林信红着眼睛,“他们也会杀了我的,那个钟戮一定会来抓我的。”
“你是说,当年追杀你的,是钟家的人?”沈楼瞳孔皱缩,终于明白了上一世林信为何针对钟家,为何要杀死钟长夜。若是钟长夜害死了林争寒……
回想当年自己因为林信杀死钟长夜而指责他,沈楼心中骤然一阵绞痛,伸手扶住瑟瑟发抖的林信,“别怕,有我在,没人敢伤害你。”
林信垂下眼睛,掩去眸中的嘲讽,一个孩子口中的保护能有几分可信,终不过是把他交给“立如雪中松”的玄国公,转手送到皇帝手里。“你可以把我交给皇帝换奖赏,但求你不要把我交给钟家人。”
低低的哀求,一刀一刀割在沈楼心上,疼得他指尖发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