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上梁不正
凌凤箫稍稍勒马, 照夜速度略慢下来。
“你不舒服?”
林疏确实有些紧张,右手抓紧了照夜漂亮的马鬃。
照夜蹭他。
林疏道:“手。”
大小姐先是“嗯?”了一声, 而后轻轻收回手臂:“一时疏忽,是我失礼。”
林疏心道, 其实根本不能算是失礼, 仅仅是普通的碰触而已, 原因还是凌凤箫怕他摔下来。古代世界讲究礼法,大小姐又是个姑娘, 这样在背后半搂着自己,这样说来,还是自己占了人家姑娘的便宜。
但凌凤箫若不把手拿开, 再走一段路, 他恐怕要背过气去了。
这毛病到底是什么时候得的,他也说不清楚。
只记得长到十几岁的时候, 略开了些窍,知道这世上的人大多群居,自己却无论如何不敢开口向旁人搭话。
那时候, 他想了想从前,很小, 还在上小学的时候, 一个人上学, 放学, 而身边的同学全部三三两两聚集在一起嬉闹谈笑的情形, 觉得一个人的一生, 其实从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定型。
也不是没有与别人打交道的时候,走过过道,前面的地面忽然滚下来一支铅笔。
过道旁边位子上坐着一个趾高气昂的小胖子,笑嘻嘻道:“小哑巴,把笔捡起来。”
捡了,或没捡,记不得了,类似的情形发生过太多。
而这个时候,教室里的其他人,往往引颈围观。
他捡了,便被说:“哎,小哑巴还能听懂话!”
没捡,便有人说:“他不会说话,是不是耳朵也听不见?”
旁边围观的人便哄笑起来。
回忆往往模糊,不记得具体的细节,只记得那些双眼睛里闪烁着恶意的光芒,笑声里全是不善,整座教室浮动着人体的热气,那热气像某个丑陋巨大的怪物的吐息,混杂腥臭的气味。
他想离开,离开这些东西,逃得越远越好。
逃到一个除了自己再无他人的地方,呼吸才能顺畅起来。
似乎是久而久之,就成了现在的样子,严重过敏症,过敏原,活人。
凌凤箫身上那缕似有似无的冷香将他从回忆中拉出来。
这香很好闻。
大小姐脾气很坏,但毕竟坏的光明磊落,坦坦荡荡,每次生气都事出有因,生过气后也不记仇,既不仗势欺人,又不颐指气使,即使是小时候,想必也与那个跋扈的小胖子不同。
若非这反应已经深入骨髓,与大小姐和平共处,其实也不是完全不能接受。
林疏就这样默默胡思乱想了许久,忽然察觉——他这是在为凌凤箫开脱吗?
为了维持与富婆的友好关系,居然试图战胜十几年来的心理阴影。
林疏都要唾弃自己了。
大小姐虽然将手臂从林疏腰上移开,但毕竟还要驭马,因此两人的姿势并没有多大的改变,仍是林疏被半搂在大小姐身前。
他努力深呼吸几下,终于有些好转。
照夜速度这才渐渐快起来,半刻钟过后,再次风驰电掣般在山路上疾驰。
凌凤箫道:“现在好了么?”
林疏:“嗯。”
凌凤箫的声音里便有微微的笑意:“照夜有个双生的兄弟,叫照雪,在凤凰山庄养着,与照夜一样是江湖有名的神骏,长得也漂亮,我为你留了许多年,你不许惧马。”
大小姐的东西,从丹药到宝物到马,无一不是珍奇的宝贝,且送起人来毫不手软,林疏都要麻木了。
但这次不同,他发现了一个盲点。
林疏:“许多年?”
“四年,”凌凤箫道,“我那时想,来日从学宫结业,游历河山,若无良驹,毕竟不够快活。你要陪我,自然要用同等的坐骑,恰好照夜照雪双生,便都养了。”
林疏大概明白了大小姐的逻辑。
原来大小姐养仓鼠并不是一时起意,而是早有谋划。
笼子、滚轮、鼠粮先都备好,然后再去物色一只顺眼的,带回去。
——大小姐,你这么做,你未婚夫知道么?
哦,还有一种可能是,照雪原本便是给大小姐那位素未谋面的未婚夫准备的,但天不遂人愿,死了未婚夫,大小姐开始自暴自弃,包养仓鼠,原来的那些准备,自然也都归仓鼠享用。
他不再说话,凌凤箫也专心驭马,照夜在一路疾奔,它是灵马,这样的速度,比起修仙人的轻身法术也不遑多让,只过一个多时辰,就已经过数座城池,来到一处云雾环绕的仙山。
山下有路石,写着“凡人止步。”
原因无他,仙家门派多有护山大阵,亦饲养许多灵兽灵禽,不少都有凶性,若是毫无修为的凡人无意踏入,难保不会出事。
所以,一旦有这样的路石,就意味着前面是仙家地界了。
如梦堂,越若鹤与越若云出身的门派。
照夜减缓了速度,进入山间,走过一段崎岖山路,眼前豁然开朗。
一段极缓的半山坡上,依山傍水坐落着数亩仙庄,形制极为质朴灵秀,几乎与这座山林融为一体——这也与如梦堂所走的“道”一脉相承。
整个仙道,统共分两个流派,“破道”与“合道”。
像是凌凤箫,以武入道,驭使灵气,是“破道”,修到极致后,可脱离天道规则,此时天降破界劫雷,若成功渡劫,将来便能离开凡间,进入仙界,称为“飞升”。
“合道”则不同,走此道的修仙人以天道为尊,以感悟天道规则为主,武功招式亦依托于此,待步入悟道的至高境界,魂魄便与天道同化,肉身消散于天地间,称为“羽化”。
坐落蜀地西边地这座如梦堂,正是“合道”的大家,其成名内功“万物在我”可感受方圆数百里一草一木的动静变化,魔物混入学宫,要找出其源头,求助如梦堂是最快的办法,凌凤箫此行的目的正是请内功最为精深的越老堂主越不浑出山。
凌凤箫下马,再接林疏下马,两人落地后,立刻前去叩响山门:“上陵学宫凌凤箫求见越堂主。”
便有绿衣的弟子验过学宫的信物,上前领路:“大小姐,随我来。”
唔,仙道诸人,连同这山中的小弟子,都知道凌凤箫是大小姐。
一路穿花绕水,来到正堂中,上首坐着一个墨绿衣袍,面目清癯的中年男人。
凌凤箫道:“越堂主,别来无恙。”
越堂主道:“大小姐光临敝派,不知所为何事?”
凌凤箫便讲事情简单述说一遍,然后道:“事出紧急,不得不前来叨扰,若越堂主或越老堂主能施以援手,学宫感激不尽。”
越堂主听完,肃容道:“各大门派同气连枝,学宫更是各派年轻弟子聚集之所,如梦堂必定竭力相帮。”
凌凤箫道:“晚辈谢过贵派高义。”
“本当如此,不必言谢。”越堂主说罢这一句,却面有难色,道:“此事,事关重大,万物在我内功,家父最为精湛,若他出面,自然稳妥……然而家父年事已高,这两年来更是益发糊涂,如今连我也不认得,只自己寻乐子,不知能否说动。”
凌凤箫道:“权且一试。”
越堂主道:“只能如此,请随我来。”
走过一道桥,前方露出一座凉亭的一角,亭子匾上刻“刀剑如梦”四个大字,轻灵隐逸。
未见其人,先听见说话声,隐有争执之意。
越堂主面上略有尴尬之色:“家父喜欢与人辩论,我便从山下请先生与家父谈天,两位见笑了。”
凌凤箫笑道:“老堂主一颗赤子之心,实在让人羡慕。”
越堂主也笑。
林疏暗中观察大小姐,发现这人与外人交际时,周全妥帖,不过分热络,但又不失礼数,很有些从容气度,很好看。
随着他们逐渐走近,亭子里的声音也逐渐传来,情形也逐渐清晰。
正中间停了一辆木质的、类似轮椅的东西,其上坐一位一头白发,但面部红润,身躯健朗的老人,他身着墨绿衣袍,是如梦堂的颜色,看来正是越老堂主越不浑无疑了。
老堂主身体康健,脸上毫无病色,只眼神有些浑浊,确实是不甚清明的模样。他身边坐着的几位面白无须的凡间先生却各个脸色苍白,似乎生无可恋。
只见其中几个对一个努努嘴,似是示意他做什么。
那先生强打精神,开口:“说到一天之中的景色,在下最钟爱三种,乃是习习之晨、潇潇之午与朗朗之夜,清晨,凉风习习,恰好读书,午睡之时,窗外雨声淅沥,别有一番意趣,而夜晚月色晴朗,寻访友人,吟诗作赋……”
话未说完,便被打断。
“你这话可是大不通顺,”越不浑拍打轮椅,叫道,“早晨清风拂面固然好,可一旦如此,中午必得艳阳高照,而中午若下了雨,晚上又必定泥泞不堪,无星无月,晚上若清风朗月,明天又是一个大晴天,怎么能教你这挑剔之人满意?”
那先生道:“世事原就不能十全十美,一天之中,三者只得其一,在下已经心满意足了。”
越不浑继续拍打轮椅:“你若喜欢中午下雨,必得讨厌早晨清风,若喜欢晚上的月亮,又必定讨厌中午下雨,怎能说三者皆喜欢?自相矛盾!”
人家谈风弄月,竟叫这老堂主杠了起来,林疏目瞪口呆,正如凌凤箫先前所说,今日他可算明白越家那两兄妹抬杠的本事从何得来了。
有越若鹤与越若云两条小杠精,必是因为有越不浑一条老杠精在,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想必这如梦堂中还要有那许多不老不小的大杠精与不大不小的中杠精,若是齐聚一室,众口齐发,场景实在难以形容。单是想到那杠声一片的情形,林疏就大感头痛,心想以后还是远离越若鹤,不与这一派产生任何关系为好。
而越堂主上有这一老,下有越若鹤越若云两小,竟然到了要雇人陪老父亲抬杠的地步,看来也是深受其害。
老堂主沉迷抬杠,万事不管,看来乐在其中,连越堂主都说无计可施,不知怎样才能请动他下山。
正想着,忽被凌凤箫牵住衣袖,两人一同越众上前,在石桌旁坐下。
凌凤箫淡淡道:“越老前辈,以晚辈之见,您方才这话有失偏颇。”
看这架势,是要与越不浑抬起杠来了。
大小姐也真是多才多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