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郑寅心情放松,一溜烟把车开到了主路上。
他觉得这番操作应该能治曹烨几天——没钱的话,这孩子折腾不到哪儿去。
曹烨这孩子他还是知道的,爱玩,好惹事儿,但优点也不少,譬如不矫情,随遇而安,开得起玩笑。这段时间让他住在蓝宴,他估计顶多嘴上抱怨一两句,不会真跟你起性子。下次再见面,他一准儿会把这事儿忘得一干二净。
曹修远的儿子不会错的。郑寅想。
郑寅对曹烨这态度,比曹修远这个生父上心多了。自打十年前他跟着曹修远,做他的助理兼制片人以来,曹烨每年的生日他都没缺席过。
曹修远的所有作品——无论是拍的那些片子,还是独子曹烨——他无一例外地都很上心。
这次也一样。曹修远想拍的那个剧本,是一个围绕着生活在陋巷的少年展开的犯罪故事。剧本是他们的老搭档周茹原创,说来令人难以置信,但这剧本的诞生确实跟曹烨密不可分。
那晚周茹跟曹修远他们坐在一桌喝酒,听说曹修远的儿子曹烨这几日从国外回来,她兴致上来,说什么也想见见。
郑寅便从手机里翻出了一张曹烨的照片给她看。那是去年曹烨生日时拍下的照片,曹烨那天刚跟朋友玩了一下午的野外真人cs——他们那一战队输得挺惨,他身上的衣服破了好几处,裤脚和衣袖沾着脏兮兮的尘土,整个人看上去灰扑扑的。郑寅哄他拍照时,他情绪差劲,脸色不佳,背上还背着郑寅几分钟前送他的生日礼物——一把价值不菲的小提琴。
当时的周茹苦于灵感枯竭,连续两年没有新作产出,谁知见到这张照片后,她灵光一闪,当晚回去就在电脑上敲出了故事主线。
“一个生活在陋巷的少年被背上昂贵的小提琴压得喘不过气来。”周茹说她想写这样一个故事,高贵与贫贱交织,陋巷与都市碰撞,关于无法逃离的生活与挣脱不了的宿命。
按理说,因曹烨而诞生的角色,没有人会比曹烨更适合出演,但曹修远却迟迟不肯下决定。
前两天他们去岩城勘景,曹修远忽然心血来潮,说要去附近的音乐附中看一眼。就因为这个突如其来的念头,他们把梁思喆从千里之外的岩城带到了北京。
然而至于要不要定下梁思喆来出演这个角色,曹修远依旧没有下准话儿,只是让郑寅把梁思喆扔到相似的环境里先待着。
郑寅与曹修远共事多年,当然知道他的用意:梁思喆没有任何表演经验,若是真要定下他做主角,那他一切的表演几乎全部会出自本能以及他目前的生活经历。然而眼下的情况是,从那晚梁思喆的生活环境来看,他的成长条件看起来太优越了,他可能根本就不知道陋巷中的少年会是一种怎样的生活状态,所以他需要设身处地地去观察和体验,去融入那个环境之中。
“那曹烨呢?”郑寅当时问曹修远,“要不要跟着一起过去?”
“你能说动他那就一起过去。”曹修远说。
车子停至红绿灯路口,郑寅脑中的思绪收住,掏出手机给曹修远去了个电话:“远哥,我把小烨送过去了……他挺乖的,对,您放心吧……”
——
曹烨脸色不佳地往回走,一边走,一边憋屈地搜寻刚刚自己随手丢出去的那一百块钱。
他打算用那一百块钱到附近打辆出租车,去朋友那里。
然而,找不到了。
那一百块钱消失得无踪无影,好像根本就没存在过一般。
曹烨觉得一阵烦躁,抬头扫视着巷子边上忙里忙外的男女老少——此刻清一色地抬头看着这位“落难少爷”满地找钱,稀奇得跟看戏似的。
他们脸上的表情太过一致,以至于曹烨一时根本判断不出到底是谁捡了自己的钱,他站在原地,不高不低地出了声,也不知是冲着谁问的:“我那一百块钱谁捡了?”
当然没人开口回答他。承认自己捡了钱的人怕不是傻子。
曹烨顿了两秒,也觉得这问题挺傻,抬手抓了一把自己的头发,扫兴地继续往回走。
走到蓝宴,梁思喆还在站在门口呢,曹烨不知道这些污糟陈旧的门头有什么值得研究的,难道在根据油垢的厚度判断每家店面存在的年代吗?
“欸。”他站在路沿石下面,下颌微抬,出声叫站在台阶上的梁思喆。
梁思喆正在思考一会儿吃什么晚饭,听到这声招呼后,慢吞吞地把目光从那排门头移到他脸上。
“你看到我那一百块钱谁捡了么?”
梁思喆的目光在他脸上停了片刻,惜字如金地开了口:“没。”
“真背……算了,”曹烨觉得继续跟那一百块钱纠缠估计没戏,又问了下一个问题,“那附近的at在哪儿你知道么?”
“不知道。”
曹烨正要再开口,老板娘这时从店里急匆匆地小跑出来,她嗓门大,人未至声先到:“等急了吧?郑总走了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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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烨气闷地“嗯”了一声。
老板娘做这行多年,察言观色的本事已经渗透到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里,轻易看出他不乐意待在这地方,走上前好言好语地哄道:“别看一楼的环境不怎么样,我给你们留的可是咱们这里最好的房间,你们上去看一眼就满意了,走吧两位小帅哥……”话说到一半,眼神瞥见倒在不远处的行李箱,“哎?那是你们的行李箱吗?”说着就要走过去扶起来。
曹烨先她一步迈出腿,情绪一点都没被老板娘调动起来,话音儿里还是兴致不高:“是我的,我自己扶吧。”说着他走过去,躬身握着行李箱上方的提手,拎了起来走上台阶。
老化的木质楼梯走起来嘎吱嘎吱地响,曹烨走在最前面,梁思喆拎着行李箱慢他两步,老板娘走在最后,抬头冲着两个少年喊:“三楼,最里面的房间。”
三楼是个隐蔽的招待所,价格低廉,条件极差,住在这里的人只为图个便宜,有些租户一住就是好多年。
走廊不透光,只靠着头顶稀疏而昏暗的顶灯散发出的微弱光亮照明,打眼看上去,一水儿陈旧的木门看上去黑洞洞的,无端端地有点瘆人。
两个拉杆箱在人造大理石地板上摩擦出隆隆的闷响,曹烨抬手去推楼道尽头的那扇门,没推动,门锁着。
“钥匙在我这,”老板娘加快步子小跑着追上来,从兜里摸出钥匙,“今天刚打扫得干干净净,”说着转动钥匙开了锁,握着门把手朝里推开,“进来看看怎么样?”
房间挺大,正向朝南,已近傍晚七点,屋里还是一片亮堂。摆设虽说简陋了一些,但的确干净整洁,跟楼下的环境格格不入。若是不推门亲自走进来看看,单从走廊的条件推断,没人会想到这间屋子会这么敞亮。
曹烨停在门口站住了,梁思喆侧身走进去,把行李箱靠在墙边,然后在房间里溜达着看了一圈。两张铺着洁白床单的双人床,中间空隙正对的墙上安了一台不大的电视机,旁边一米的地方,贴墙立着一个看上去有些劣质的四扇烤漆衣柜,靠窗的位置摆放着一张不大的木质方桌。除此之外,屋里再无其他摆设。
还成吧,梁思喆想,比刚刚走进来前想象的好多了。
但他一抬头,对上站在门口的曹烨,对方微皱着眉,就差没把“这什么破地儿”这句话写在脸上了。
曹烨是想直说来着,但眼前的老板娘态度太过热情,让他不忍扫兴,于是他硬生生地把绕到舌尖的那句话咽了回去,换了一种稍稍委婉的说法:“双人间?我俩都住这儿?”
“是啊,”对着曹修远矜贵的小儿子,老板娘赔笑道,“小祖宗,这是我们这儿唯一的好房间啦,我上哪儿给你腾出来第二间这样的?不信是不是?我带你去隔壁看一眼,采光离这里差远了,房间面积也小得很,你要是乐意一个人住那儿,我也不拦着你。”
事实上把他们安排在一个房间是郑寅先提出来的,他是真害怕曹烨学坏,万一哪天曹烨心血来潮带着姑娘回房甚至是同居,他没法跟曹修远交代。让他跟梁思喆住一间,且不说梁思喆乐不乐意看着他,单说这种带姑娘回房的情况基本上可以避免。
而至于老板娘,自然也没说谎,郑寅的确出手大方,可她这里的条件也确实有限,还真腾不出第二间像样的房间。就连眼下这间,也是原来的八人间上下床临时改出来的。
曹烨真跟出去到隔壁房间看了一眼,只消一眼,他住单人间的念头就打退堂鼓了。
老板娘说得没错,隔壁真够小的,十平左右的面积,被中间一张床占据了大半空间,缩在角落的卫浴间更是逼仄得可怜,人站在里面洗澡应该都转不开身。
“没骗你吧?”老板娘跟在他身后,“知道你们都是矜贵人儿,专门腾出了咱们这最好的一间房,我说小祖宗啊,你就凑合住吧,我下楼忙去了啊,你们自己收拾收拾。”
说完把曹烨带出来,合上了门。又把两把钥匙递给他们,没多耽搁时间,下楼继续忙活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