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陈肖生博士通过系统分析罗尔斯的公共辩护理念,一方面试图一般地解决实践上的合法性危机问题,另一方面对罗尔斯的“政治学转向”、尤其是其晚期政治哲学提出一个详细的批判性阐释。他不仅提出了诸多有原创性的见解,对一些重要思想家做了有见识的批判性分析,而且有力地澄清了罗尔斯晚期政治哲学中容易遭受误解的地方。这部著作在总体上代表了国内年轻一代政治哲学研究者的最高成就,其论点、叙述和论证与国外某些同类著作相比也毫不逊色。
——徐向东
根据陈肖生博士的分析,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的“政治性”, 首先是以公共辩护原则为基础的“辩护性政治”。他认为,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可以说是在实践理性的新哲学基础上系统地重建了社会契约论传统通过公民同意为现代政治原则奠基的努力,书中澄清了许多对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思想的误解。这一阐释思路,不仅系统阐发了罗尔斯的政治哲学思想,也对我们如何观察宪法、最高法院、定期投票和代议政府结构等现代政治体制提供了新的出发点。
——李 猛
作者简介
陈肖生,哲学博士,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主要研究方向是政治哲学。在《外国哲学》、《现代哲学》等刊发表专业论文多篇,译著包括《罗尔斯论文全集》、《万民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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