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乔菲
四月,法文专业全国会考刚刚结束,我们都在等成绩。
阳光很好,是明媚的春天。
从图书馆巨大明亮的窗子望向外面,看得见远处的碧蓝的海水,在春风中涨高的海面,张开翅膀的大海鸥,诱惑人偷懒。
我坐在图书馆里,背书背的有些疲劳,随手翻翻字典,这是个老习惯了。看到的一个单词是,fatalité,阴性名词,宿命,命运,厄运。
有人拍拍我的肩膀,是小丹,住我上铺的姐妹。我跟着她走出阅览室,小丹对我说,你怎么还坐在这里?报告会马上就开始了,快收拾东西跟我走啊。
我一愣,这才想起来,今天下午系里有一个很重要的报告会,是从巴黎三大口译员培训基地留学回来的学长的报告,一定是被午后的太阳晒迷糊了,居然忘了这么重要的事,我赶快收拾了书本,跟小丹往法语系的报告厅跑。
作报告的程家阳,在我们这个全国第一的外语学院也是鼎鼎大名,他现在身为外交部高官的父母亲从业的最初都是本校毕业的高级翻译,父亲法文,母亲英文,程家阳从小就生活在三种语言的环境里。在关于程家阳的传奇里,除了这些得天独厚的条件,还有他的聪明,勤奋,谦虚和刻苦,可惜此人在我们入学的时候已经远赴巴黎三大留学了,老师们在课堂上说起他,女生们便拄腮冥想,男孩子们就不服气地说,老师,那些是老掌故了,属风流人物还看今朝啊。
我跟小丹到的时候,报告厅已经被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的了,让我气愤的是,本来我们法语系的同学位置都不够用,居然有很多外系的学生,住我们对面的英语系的女生居然全寝驾到,我有足够的理由认为她们醉翁之意不在酒,这群花痴!
听见渺茫的声音喊我跟小丹的名字,人缝之中,看见室友波波在报告厅的另一侧喊我们过去,好兄弟,她在人民的不耻和白眼中给我们占了座。可是此处人比丸子馅攒得还紧,我们怎么过得去?
报告尚未开始,我顾不得许多,拉着小丹跳上一排桌子,在高处强行通过。其他人发出“啊,嘘,嗤,哼……”等各种声音表示鄙夷,我是学语言的人,我知道,语言的丰富,全都仰仗我们伟大祖国的幅员辽阔,祖国各地的外语精英,同时带来家乡的语言精华。
此路艰难,又颇漫长,行至途中,噪音消失,安静,很安静,然后掌声雷动,我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作报告的明星,让大家翘首期待的程家阳到了。可是,在这个阶梯形的报告厅里,我跟小丹两个,在足够引起注意的高度上,低头,猫腰,几乎是在爬行。
我们快走几步,最后几乎扑在屏气敛声的波波身上。我赶快坐下来,捋捋头发,整理衣服,气沉丹田,稳定心绪,然后充满信仰的睁开眼睛,看明星。
原来这就是程家阳。
我在心里也勾勒过他的形象,谦谦的君子,智慧的学者,老成的文人,或是俊俏的帅哥。不过,他的样子还是出乎我的意料。
站在讲台前的是一个很年轻的男孩子,高,瘦,身上穿的很随便的质地柔软的白衣黑裤的休闲装,却很有玉树临风的味道,一张脸孔很白,我离得远,看不太清他的五官,却只见一双眼,黑得发亮,微微露出笑意,他有黑色的过耳的卷发。这样的他,多多少少的有一些阴柔的气质。
我像这个报告厅里大部分的女生一样,眼不愿眨了,心飘得远了。
然后听见他说:“我说中文,还是法文?”
声音低沉而清冷,像是深潭中的水。
我听见有人喃喃地说:“随你的便,小哥哥。”声音低糜,意识不良。
是我,是第一次见到程家阳的乔菲。
那次报告会,在外籍军团的要求下,程家阳到底用汉语作了报告。他介绍了在巴黎三大的留学经历,超强度的念书,考试,课外的礼仪培训,外交技巧,还有在布鲁塞尔和斯特拉斯堡几次大型会议的同声传译的实习。接下来的环节,使同学自由提问,刚开始提出的还是一些规规矩矩的关于巴黎三大课程设置,留学途径,翻译技巧等的问题,可是不久,在一些花痴的引导下,就变了路子。她们居心叵测的从巴黎的生活入手,又问起风土人情,这些旅游节目上都嚼烂了的话题,最后终于在起哄的时候,不知谁的声音在人浪里叫出来:“那学长你有没有浪费机会,找一个法国女郎当情人?!”我觉得真是生气,心里却已经好奇得要死,心里想,程家阳,你可千万不要不回答。
程家阳笑了笑,话筒交到另一只手上,手指修长。
他终于用法语说:“如果我说没有,是不是太对不起花都?”
大家“哄”的一下,又有议论声,身边学西班牙语的丫头说:“他说什么,他说什么?”
我看着这好事者,没好气地说:“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之后我想一想,程家阳,是出身高贵,气质优雅,白雪青葱一样的男子,真是让人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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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样想起他的时候,自己坐在一面大镜子的前面,化妆。
脸孔涂的雪白,眉毛画的长,在小小的脸孔上,几乎飞入鬓角,嘴唇上抹着鲜艳的红,因而显得头发黑得几乎发青,头发被高高的竖起,露出颈子。外国人喜欢这样的东方女子。
换上金色的裙子,紧紧包裹着年轻的身体。对着镜子,笑一笑,又笑一笑,样子妩媚。
推开门,便见灯红酒绿,浮光掠影。
这里是城中最红火的夜总会“倾城”,我是这里众多妖艳女郎中的一个,名叫飞飞。
名叫“卡萨布兰卡”的包房,有客人点陪酒的姑娘,款款摇摆的推门进去,四五个男人,三十岁左右的年纪,中间有一位金发碧眼的外国人,看见我,颇满意,招招手让我过去。我觉得这一天运气蛮好,我喜欢年轻的客人,斯文不龌龊,把自己当情圣,没有太过下流的手段。
我喜欢唱歌,喝的半醉的时候,尤其的投入。学王菲,唱流年,学莫文蔚,唱盛夏的果实,都有声有色,情到浓时,微蹙眉头,有客人说,这个女孩,心里有事啊,望他一眼,不说话,有钱的男人在这一夜,眼里便有了你。我是不出台过夜的,却总赚的小费满满。
因为得天独厚的条件,我会用九种语言说“我爱你”,曾经有越南的客人看着我,说像家里的小妹,我用越南话叫“阿哥”,满屋子的人都会被我都得笑起来。
也有弄巧成拙的时候,有天陪着外省的地产商喝酒,没弄清对方的来历,扮斯文,结果差点被赶出包房,我赶快弥补,说:“叔叔,叔叔,我讲个笑话,好不好?
大象问骆驼:‘你的咪咪为什么长在脸上?’
骆驼说:‘我不跟鸡鸡长在脸上的人说话。’
大象对笑得前仰后合的蛇说:‘鸡鸡长在脸上,总比脸长在鸡鸡上好。’“
男人笑起来,我松一口气。
我每周有一晚的时间来“倾城”坐台,赚到的钱足够自己平时的开销,还可以往家里寄回一些。
我想我不是唯一一个过这种日子的女大学生,实际上像我这种人并不算少,我觉得还算富足,又懂得一定的自我保护,因而没有吃过太大的亏,我的意思是,“太大”的亏。
我养活自己,我热爱生活。
程家阳
我从法国回来,父亲和母亲却出访摩洛哥,哥哥的手机像往常一样不开,这巨大的屋子,来来回回,一家人都聚不齐。
我回到学校办手续,作报告,因为我已经拿到法国的文凭,六月份之前将硕士论文交给国内的导师,就可以毕业。校园别来无恙,学弟学妹对我热情高涨。我想起自己这般年纪的时候,也曾如此迷恋某人。
她知不知道?
傅明芳老师的英文精读课,在3号教学楼的402房间。我到的时候,学生不多,坐在后排,靠窗边的位置上。陆续有别的学生进来,好像有人认识我,女孩子看看我,又跟同伴交头接耳,我向她们笑一笑,她们兴高采烈的:“程家阳学长好。”样子不象英语系,倒像是韩日语系的人。
我说“嗨”。
在上课铃响之前,明芳,傅明芳走进教室。
她现在梳着过耳的直发,穿着淡蓝色的针织衫和米色的长裤,非常适合她的颜色和款式,更显得身材苗条。她用英文问她的学生说:“你们看完《老人与海》了?喜欢吗?”然后她终于看见了我。
在她下课之后,我们在学院附近的咖啡厅小坐。
“我听学生说起你的报告会,家阳。你从来都是风云人物。书念的好吗?辛苦吗?”
“不辛苦。我都应付得来。明芳,我的论文和毕业翻译实践,法国老师都给了A。”
“我知道。我并不惊讶。你从小在任何集体里都是最优秀的学生。”
“我的e-mail你从来不回。”
“你给我发到哪个信箱里?啊,对了,hotmail系统调整,我忘了自己的用户名,就再不用那个了。”
“你只给了我那个信箱。”
明芳笑一笑,白皙的脸孔在阳光下几乎透明。
“我也给你寄了信。”
“我不是回了吗?”
“是啊,我写十封,你回一封,还长不过明信片。”
“算了,家阳,你好像又成了小孩子,我也怕你功课太重啊。现在不是好了,你回来了,我们能经常见面。对了,你工作的事情怎么样了,听我爸爸说,你爸爸已经给你安排到外交部的高翻局了?”
“否则我能去哪里?除了做翻译,别的事情又都不会。”
我在巴黎两年,因为课业繁重,实习太忙,中间不曾回国。我给明芳发了无数电子邮件,又如石沉大海,没有回复,两年中,我给她写了十封厚厚的信,她在去年圣诞,回复我一封,叮嘱我认真念书,注意身体,长不过200字余。
此人并非不知道我的心意,只是,如此吝啬。
不过,好在,我回来这里,而明芳,她也在这里,我此刻面对她,忘了之前的委屈,心里有柔软的情绪,看见她放在桌上的手,轻轻按在上面。
“明芳。”
“啊?”
“明芳。”
“啊?”
“就是想喊你。”
她微微笑,真是漂亮:“家阳,今天去我家吃晚饭吧。”
“好啊。”
我的父亲与明芳的父亲是当年出国留学时的同窗,乘一班飞机,做一班轮船,租一家人的房子,后来回了国,我父亲留在外交部,明芳的父亲在教育部任职。青年时代的友谊,维系了一生,又一直到我、哥哥与明芳这一辈。
知道我来,明芳的妈妈特意让保姆作了我从小喜欢吃的西芹和红烧鲫鱼,她的爸爸在外地调研,可是我想,至少明芳的妈妈不像我妈那样忙碌,这里比起我家,让人倍感温馨。
饭菜香甜,我吃了很多。
明芳的妈妈知道家里现在只有我自己和老保姆,就让我干脆天天来这里吃饭,我说好啊,看看明芳,她此时从饭厅出去接电话,不知道是谁,聊得颇久,我听见她在阳台上隐隐的温柔笑声。
八点多钟的时候,我告辞。
明芬下楼,叮嘱我小心开车,我将要启动的那一刹那,她忽然敲我的车窗:“对了,我忘了告诉你,家阳,我快要结婚了。”
四月,春天的夜晚,应该是暖风习习,我也没有喝酒啊,为什么觉得冷,觉得握紧了方向盘的手在颤抖?
我的第一个反应,大声地问她:“你怎么了?你为什么要结婚?怎么回事?你才多大?”
“什么怎么回事?”她依然微笑,“你忘了,我比你大四岁,已经29了,我不够老吗?”
我迅速的发动车子,我看见明芳闪了一下。
我开得飞快,脑袋里一片空白。
都不知道怎么回的家。呆呆坐在黑暗的书房里。
明返,对了,忘了告诉你,我要结婚了。她费尽心机的轻描淡写。我但愿自己刚才做的不是十分明显,但愿下次再面对她的时候,能足够泰然处之,否则辜负了明芳的良苦用心。
可是,我只觉得心脏钝钝的疼痛,总有一个办法止痛吧。
我回到自己房间,在酒橱的深处摸出一小包特制的香烟,棕色的烟纸,修长如艳女的手指,我点上一支,深吸一口,口腔,内脏,还有大脑便浸在这芳香的烟雾里,疼痛仿佛消失了。
仿佛回到从前,不可回的从前,明芳抚弄我的头发,温润的唇印在我的额角。
太好了,
小说读着有很清新的感觉,主人公内心独白的切换也很恰当,很喜欢这种形式的小说!
我是因为看了亲爱的翻译官这部电视剧才
我是因为喜欢黄轩,才看的
黄轩好帅好帅好帅呀????????
看了电视剧后又看了小说,剧情反转很大,小说不落俗,却没那么引人入胜,电视剧正好相反,用词来形容,电视剧是正能量,小说是温润
烂死了!
我也觉得
恶心
好烂啊 没电视剧一半好看
我讨厌杨幂,他的粉丝老是黑别的明星,也不想像别的明星的粉丝也是特别有实力的!今天我把话说的好听,如果再让我看到他的粉丝黑我的偶像,可能骂街这么简单了
我就觉得杨幂的粉丝不这样
什么叫杨幂的粉丝老黑人,你说别人,别人显得没事骂你
爱死黄轩了!
太帅了!
黄轩好帅啊啊啊!!!
志刚哥哥也很帅气、电视剧、大秧歌、勇敢的心、打狗棍、火蓝刀锋、
追、红娘子 、铁梨花、雷哥老范、将军、秘密图纸、龙虎人生、江塘集中营 、跟着阳光跳舞、电影、今生的诺言、歌声的翅膀、诺玛的十七岁、特殊身份 、
????????好帅
志刚哥哥也很帅他的电视剧、大秧歌、勇敢的心、打狗棍、火蓝刀锋、追 、红娘子、铁梨花、雷哥老范、将军、秘密图纸、龙虎人生、江塘集中营、跟着阳光跳舞、他的、电影、今生的诺言、歌声的翅膀、诺玛的十七岁、特殊身份 。
爱你,永远挺你。
谁敢惹我的幂幂,你看看
永远爱你们
黄轩太帅啦
太烂啦!
没电视剧好看
黄轩太帅太迷人
难看死了!还没电视剧好看呢!
懂不懂欣赏的眼光
怪辣鸡得,是故意暴露语文是体育老师教得?
我还是觉 得电视剧里的男主角黄轩帅,帅到爆了
好好看啊
我只是對語言感興趣,,,
各个地方吃吃吃vvv刚刚好吧呼呼呼呼哈哈哈哈vv好v哥哥大人我在看你UGGV型粉hi有饭吃胆小鬼的方法踩踩踩VH根据粪土桂花肠烦
太好了
写的真好
。。。。。不多说废话